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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:
200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:
根据曙光计划既定的高学历、高职称、高起点的要求,规定如下:
1、必须是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编高校教师;
2、应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;
3、申报的项目应具备高起点。
二、曙光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的原则。
申报名额下达至各学院,由各学院主管科研院长负责组织申报。
三、曙光项目将进行校内预答辩,申请者可根据专家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改。
四、时间安排:
1、申请者须在11月12日前将申请书一式六份交科技处计划科(延长校区北大楼306)
2、初步定于11月13日参加学校组织的预答辩,预答辩时间分配如下:申请人陈述12分钟,专家提问8分钟,参加预答辩者请准备好Powerpoint。通过学校遴选的项目,科研处将根据教委要求通知具体答辩事宜。
各位教师如有什么疑问,请与科研处计划科联系
联系人:樊朝霞、徐静
联系电话: 56331136
56338149
曙光计划项目申请表请在科研处的网页“表格下载”上下载,名称为“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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