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填写《技术开发合同》的注意事项

 

为了便于各位教师签订技术开发合同,现将该合同文本的电子版挂在校园网上,供下载填写,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在此重申:

1、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的合同可以办理营业税退税手续,但必须使用标准合同文本且要用WORD打印不能手写,整个审批流程科技处需要合同文本五份,全部为正本。电子文本中所填写的部分全部使用楷体,字体的大小可自行确定,如果合同条款中空白部分不够填写的话,可用附页或附件形式,但要在相应条款中注明。反之,如果在合同条款中注明有附页或附件的,提交合同时要将其一并附上;

2、合同的要与对方就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后填写,填写完最好先发至科技处开发科审核(地址:weizh@shu.edu.cn),在邮件中请留下联系方式,便于能及时找到各位,审核无误后再打印,打印时统一用B4纸双面打印;

3、从200811起所有由学校先行盖章的合同都要登记,原则上由对方盖章将合同返回的时间不超过一周,如果对方是外省市的,一般不超过两周。逾期未交回合同的教师,今后如需签订合同,须将前期合同交回后,科技处再进行审核和盖章;

4、科技处将定期核查合同经费到校情况,对于由科技处盖章但经费未进学校大财务的,科技处有权追查并不予其签订新的合同;

    5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合同可以手写,需交科技处两份。

关于技术合同的界定和认定规则,以及税收的优惠政策,可至科技处开发科索取有关资料,电话:56331528

 

 

关于填写《技术开发合同》具体注意事项:

一、     封面

1、“项目名称”要简明,要反映专业和技术内容。

2、“委托人(甲方)”必须同第6页中盖章的单位完全一致。

3、“研究开发人(乙方)”填写“上海大学”。

4、“签订地点”最好填“上海市”。

5、“合同有效期”必须同第3页第六条一致,如果有销售提成期限或保密期限的,合同有限期要涵盖整个期限。(注:合同的认定需要在有限期的年限内,过期市场办合同登记处将不予办理。)

二、     第一条

技术内容要载明技术领域、成果工业化程度,形式为提交的方式,要写明哪些地方突出了创新性(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材料)。

三、     第四条

总研究经费中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不必细分。

四、     第五条

购置的设备和器材无论权属归哪一方,以及开发交付的样机都需要写明

具体的金额,该部分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,其销项税额在扣除购置时的进项税额后缴纳增值税。

五、     第六条

“本合同的履行方式”为“委托开发”或“合作开发”。

六、     第十条

计算机软件“专利申请权”和“技术秘密的使用权、转让权”如果仅属乙方的,同样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。

七、     第十二条

有关违约责任最好能约定赔偿的计算方式。

八、     第十三条

争议的解决方式“或仲或裁”,两条只能选择一条,如果选择本地仲裁的,

应写明“上海”仲裁委员会。如协商解决的,在空白处注明。

九、     条款空白的请注明“无”。

十、     6

1、          盖章处除个人以外,必须加盖单位公章、合同专用章或技术合同专用章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  “乙方”的名称为“上海大学”,“法定代表人”、“委托代理人”处不用

填写,科技处会盖章,项目负责人填在“联系(经办人)”处,并留下能及时联系的通信方式。

十一、封底

    第十一条处填入合同的总份数。